各学院(教学部)、各单位: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征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大、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》的精神,现向全校教师征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大、重点项目选题,具体要求如下:
1.重大、重点项目选题的拟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立足国家需要,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,针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,结合学术研究前沿,提出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的选题。
2.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、主攻方向和研究范围,突出研究重点,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助创新,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。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、严谨、规范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3.为避免重复立项,凡近年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、重点课题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学重大攻关课题的选题(见附件),不再推荐。
4.推荐选题的报送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20日。请各单位将填写完成的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选题推荐表》(见附件)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252@163.com,联系电话:83227127。
特此通知
社会科学处
2015年11月10日